2021年8月海南自考违规考生公示
在我省2020年8高等教育自考过程中,3名考生分别有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和擅自离开考场等考试违纪行为;119名考生分别有夹带和抄袭等考试作弊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将对有考试违纪行为的3名考生给予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置;对有考试作弊行为的119名考生给予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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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广大考生及群众监督。
公示期限:2020年八月十四日至2020年八月二十日,共7天。
联系电话:(0898) 65850628、65858182、65390746(传真)
联系地址:海南海口红城湖路60号海南考试局
邮政编码:571100
附件:
1. 2020年八月海南高等教育自考违纪考生
2. 2020年八月海南高等教育自考作弊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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