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人高校 招生工作推行方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人高校 招生工作推行方法

一、招生院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一般高校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我区成人高校招生种类分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两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各成人高校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法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需要如实反映本校的实质状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址、录取原则、怎么收费与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址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置遗留问题。

二、招生计划

(一)成人高校招生出处计划编制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各成人高校编制在各地招生专业目录(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址、怎么收费等内容);第二阶段自治区教育厅计划管理部门依据教育部确定的招生规模,组织所属成人高校编制各专业在各地招生计划数,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越本校在生源地报名人数的85%。

(二)成人高校招生出处计划实行网上编制和管理,招生出处计划的编制、上报、分送、调整等工作统一采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区、市)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网上进行。所有成人高校均需要采用系统在网上全口径编制分省计划(包括省属高校在本省的分专业计划);自治区教育厅计划管理部门、教育考试院在网上管理区属成人高校的招生计划编制工作,包括管理所属成人高校的登录帐户、登录密码,通过系统网上审核、调整、打印所属成人高校的招生分省计划。部属各高等学校依据教育部确定的本校年度招生规模编制招生分省计划。

(三)各成人高校应在系统中提供的专业范围内设置招生专业。

(四)各成人高校在计划编制过程中要立足适应经济社会进步需要,着眼优化教育结构和提升教育水平,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在职从业职员服务、以业余学习为主的特征,尽量减小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生规模。

(五)在我区举办函授教育的各成人高校,需要按规定履行过函授站登记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

(六)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核筹备案。

(七)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接收、核对各成人高校在我区的招生计划,统一向社会公布;不擅自接收并公布未经教育部大全分送的分省招生计划,也不擅自拒绝公布教育部大全分送的分省招生计划。

三、报 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职员和社会别的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考试报名高起专的考生应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考试报名专升本的考生需要是已得到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考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职员。

5.考试报名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拥有以下条件:

(1)考试报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职员,应当得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得到国家认可的一般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大夫执业证书并具备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考试报名护理学专业的职员应当得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3)考试报名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职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职员。

(4)考生考试报名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对于不拥有上述条件且需要考试报名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将在《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在新疆招生专业目录说明》及考生的报名信息校对单中特别告知考生:其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可以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依据,请慎重考试报名。

(二)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自治区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报名。

(三)报名点设置

报名点分别设在伊犁、乌鲁木齐、哈密市、吐鲁番市、塔城、阿勒泰、昌吉、石河子、克拉玛依、博尔塔拉、巴音郭楞、阿克苏、克孜勒苏、喀什、和田、奎屯市等16个地、州、市招生办公室。

1.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负责当地(含兵团各师局)范围内各科类、层次的考生报名工作。

2.各考区报名点可依据需要下设若干个县(市)或高校报名点。

3.各地须向下设报名点配备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并确保报名全过程正常采用。

4.考生可就近考试报名。

5.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单考和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四)报名程序

今年我区成人高校报名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预报名阶段: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新疆成考报名入口(网址: 124.117.250.18 )点击成考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弄清楚我区成考政策规定,在线查询学校招生的有关状况,根据系统的提醒和需要,输入个人考试报名信息,并选择现场信息确认点。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阶段:考生本人需要在自身选择的现场信息确认点规定时间内,持二代身份证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意报名资格审核;签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人高校招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交纳报名考试费;进行电子摄像;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核对签字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地址领取准考证。

现场信息确认时,考生需交验以下材料:

1.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

2.考试报名专升本的考生,须同时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考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证书遗失者,需提供原毕业学校出具的与毕业证书同等效力的毕业证明。凭假证或其他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证件,获得报名、考试、入学资格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符合录取免试、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须交有关部门颁发原始证件及复印件和《自治区成人高校招生免试、加分考生登记表》。

(五)考生须按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新疆成考报名入口上统一公布的新疆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计划选择高校和专业,并按需要认真填报有关信息。

(六)填报志愿及需要注意的地方

今年我区继续实行考生志愿填报和分省分专业计划编制方法改革。其步骤如下:

1.考生网上预报名时,在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的同时,须进行确认,且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和专业志愿。

成考成绩公布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第三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填报正式志愿(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和专业志愿)。正式志愿与意向志愿的学习层次、科类需要相同,所报学校或专业可以不一样。未在指定时间填报正式志愿的考生,默认其意向志愿为正式志愿。

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新疆招生网,在规定的寻求志愿期间,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状况填报寻求志愿(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和专业志愿),作为调剂录取的依据。寻求志愿与原报志愿的层次、计划类别、科类须相同。

已录取的考生,不再进行二次投档录取。

2.考生的《报名信息校对单》(以下简称《校对单》)内容是考生报名、考试、录取的要紧凭据。考生在报名、填报志愿时须认真核查本人名字、性别、族别、二代身份证号、志愿等要紧信息,如有差错,考生应当场向报名点员工提出更正,确认无误后须在《校对单》上签名确认。考生信息一经签名确认后,因填报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须认真阅读《考试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有关条款,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与《校对单》一并交报名点留存备查。

4.考生报名及志愿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其他人不得更改。

5.凡经过网上报名而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七)报名、填报志愿时间

各层次、科类考生的报名起止时间为:九月一日至九月十五日,现场信息确认时间由各地、州、市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确定,并在当地成考报名网上公布。

填报正式志愿时间为:十一月22-二十四日。

填报寻求志愿时间为:十二月12-十三日。

(八)报名考试费准则

考试报名各类成人高校的考生须按自治区发改委物价部门核定的怎么收费交纳报名考试费。具体准则为:

报名费:每个人每科8元;考试费:每个人每科15元。

(九)对各报名点的有关需要

1.设考区报名点的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需要按自治区的统一需要编排考场、考号,对不一样科类、层次的考生要严格区分,坚决杜绝不按规定和需要,擅自更改考场,擅自增加考生的现象。

2.各报名点实行哪个审核,哪个负责的责任追究方案,要指定专职员工负责专升本报名资格、加分照顾考生的条件审核等工作。

3.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与《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管理信息准则》实行。

(十)体检

考生报名时不需进行体检,待考生录取后,由招生学校组织体检,凡不符合需要的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考 试

(一)考试科目

1.高起专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文科/理科)和外语或汉语。

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依据考试报名学校对招生专业的需要选择一种。

2.专升本考试科目:政治、英语或汉语和专业课。

各学科门类、专业考试科目对照表见附件3。

(二)考生可依据自己状况选择应试外语或应试汉语。 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等11个民族以外的各民族考生只能选择应试外语。

(三)高起专和专升本各考试科目,除外语科目外,均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

(四)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需要遵守《考试规则》。

(五)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需要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是不是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凡考试报名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自行与所报院校联系,依据院校确定的考试时间和地址进行专业加试。成人高校进行专业加试需要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中注明并自行组织命题和考试。考生的专业加试成绩及成人高校确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需要于成考前报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概要》(2011年版)的需要命题。所有统考科目每科考试题目满分均为150分;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成考科目考试题目(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的密级、保密期限及了解范围按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评卷过程中拟定的评分细节按国家秘密级事情管理;考生答题(含答卷卡、答卷纸,下同)在成绩公布前按国家秘密级事情管理。

(七)考试时间

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为十月二十七日至二十八日,具体时间详见附件2。

(八)试(答)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实行地、州、市负责制。

各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大安全保密设施建设,成立由招生考试机构、保密、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职员组成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当地试题的安全保密,健全安全保密规章方案,采取有效手段,加大监督和检查。保密室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许设立考区。试题整理场合要实行严格的安全检查方案和登记方案。参加试题收拾的职员须为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考试机构正式在编职员。试题整理、保管、分发场合须安装2个以上摄像头,进行全程、全方位、无死角监控录像。试题整理职员须同意违禁物品检查,手机、照相机等与整理试题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试题整理场合。试题整理过程中应有2人以上同时在场,所有职员在整理试题工作全过程中不得单独离开试题整理现场,离开时须同意必要的检查,确保没将涉密材料带出试题整理场合。工作期间,无关职员不得进入试题整理场合。

试题的运送、保管、分发环节的视频监控录像应当实行回放查询和报告方案。一旦发生失(泄)密及有组织、有预谋的集体舞弊等重大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接报告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同时报告当地招生委员会,并立即采取有效手段,预防事态扩大。

(九)试(答)卷拉运工作

试(答)卷运送前进行汽车检修、维护、保证车子的状况好;试(答)卷由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按规定派专人(包括公安或武警在内不少于4人)负责,专车(不少于2辆)运送;以密封车运送并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保证汽车GPS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押运路程在500公里以上的考区,押运汽车每车配备2名专职驾驶员;严禁非押运职员随车和捎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中途停靠符合有关规定,安全保卫、保密等环节的需要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实行。

(十)考区管理:全疆共设16个考区,各考区考试知识点设在各地、州、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需要设在国家教育考试准则化考试知识点,县级及其以下单位原则上不设考试知识点。各考区所在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组织工作。各考区负责职员名单要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各地政府主管领导是当地区成考第一负责人。考区下设考试知识点,考试知识点下设考场,实行分级管理。高校、中学有承担考试知识点的义务。考试员工实行岗位聘任制,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试(答)卷在考试知识点内领取、护送、分发、拆封、收购、清点、封装过程中,任何状况下不得少于2人。每一个环节需要由经手人履行签字交接手续。两名监考员一同签字领取试题,并全程同行护送试题从考务办公室经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直达考场,不得在途中办理其他事情或更改路线。

各地、州、市对发生的违规事件应按有关规定准时作来源理并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考试期间,实行考风考纪违规上报方案。重大问题需要准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不然将追究领导及当事人责任。

(十一)网上评卷工作。我区各层次、科类考试科目继续采取网上评卷。自治区各成人高校有责任承担成考网上评卷工作任务,高校教师有承担成考网上评卷工作的义务。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打造网上评卷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评卷工作。承担网上评卷工作任务的高校要做好成考网上评卷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网上评卷的顺利进行。

五、录 取

(一)我区成人高校招生推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定于十二月开始,并在十二月三十日前结束。

(二)各成人高校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根据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需要推行录取工作。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在录取时依据国家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起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

(三)录取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依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基本需要,依据考生成绩和各招生学校在我区的招生规模,按科类和专业类别划定。其中,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种类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可适当减少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专升本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教育部备案。

(四)录取时,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考生成绩和考生志愿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对于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依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招生学校顺序投档。招生学校依据考生参加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则上按招生学校的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没有完成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开寻求志愿录取。

(五)录取中的主要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有关证书或证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现在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现在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现在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现在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现在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自治区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的《出色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一般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一般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有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经本人申请,招生学校同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可免试就读我区成人高校专升本专业。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自治区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录取时可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不是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增加20分投档,是不是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州、市)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自治区各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就)奖获得者。

(2)获得自治区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选择应试外语科目的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塔吉克、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等11个民族考生(以身份证和户籍信息为准,由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大全上报)。

(7)年满25周岁以上的职员。

(8)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增加10分投档,是不是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回族考生。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7.依据自治区民政厅等10厅局联合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警察抚恤优待方法推行细节》(新民发〔2014〕144号)规定:伤残人民警察本人、烈士子女、公安部授予一级、二级英雄模范人民警察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考试报名疆内成人高等院校的,单科成绩不为零,均可照顾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不是录取。

8.符合多项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值不累加,按最高一项计算。

9.符合照顾政策考生需要提供有关成绩和证书的原件,交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并留存备查,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认真审核、确认、签字并向社会公示(主要途径是招生网站、新闻媒体)。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高考考试总成绩。考生信息一经上报,不得变动,不然无效。

(六)投档与调剂录取

1.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原则上依据考生志愿按1:1.2的投档比率投档。若有特殊需要,由招生学校提出书面报告,经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招生学校按计划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及专业,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按录起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生源不足的院校在调剂录取阶段,依据考生上线状况,在已核定的自治区招生计划总数内,依据考生的寻求志愿,依次进行调剂。

2.调剂录取原则

(1)专升本统考科目不相同的专业之间不可以调剂生源。

(2)生源调剂后仍不足的院校可进行计划调整。因生源不足,学校可以不完成招生生源计划。

(七)录取阶段,所有成人高校需要采用教育部研制的系统在网上进行计划调整,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积极配合成人高校做好生源和计划的调整工作。

(八)录取工作结束后,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准时向教育部报送录取新生的数据库,并向招生学校提供本年录取新生名单。

六、信息公开公示

(一)打造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省、地、高校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方案。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准时。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应根据有关需要,分别公开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高校招生章程、高校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途径、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置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有关信息。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应根据职责分工,对享受政策加分照顾、免试入学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名字、性别、所在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检测项目、检测成绩、合格准则、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打折分值等。公示的信息自公示之日起保留半年。

(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办、有关高校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根据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情准时调查处置。

七、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注册期间,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全方位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可以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需要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可以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考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

八、其 它

(一)对违反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教育部令第33号)实行。对违反有关规定应予处罚的,参照《一般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置暂行方法》(教育部令36号)实行。

(二)本《推行方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实行。

(三)本《推行方法》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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