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宜宾翠屏区自学考试考试要点有关事情

2020年十月(20.2次)高等教育自考将于十月十七日至十八日举行。我区根据省招考委、教育厅需要,考试各项筹备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中。在此,特别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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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宜宾翠屏区自学考试考试要点有关事情

一、 考试时间

十月十七日至十八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14:30—17:00

为了考生提前熟知参加考试的考试知识点和考场地方。翠屏区将设置两个考试知识点,考试知识点设置公布如下:宜宾人民路小学本部(地址:宜宾翠屏区人民广场14号)和宜宾江北实验小学翠微校区(地址:宜宾翠屏区恒通街1号)。两个考试知识点均有公交车到达附近,考生非必要开车(假如开车则不提供停车地址),提前坐公交车到达即可。为防止进入考场时,因体温测量、身份辨别等环节延误入场时间,建议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试知识点。

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试知识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参加考试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服从考试知识点员工安排:

1.所有考生从十月三日开始,需要每天登录指定网址(微信关注公众号“招生考试信息网ZK789”进入,微信二维码见附件1),按需要如实填报身体健康信息,直到本人考试前1天结束。出现身体异常状况的,要主动准时诊疗。凡有过身体异常、考试前14天内有境外或国内非低风险区域活动轨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接触史的,在进入考试知识点时须出示由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的有效健康证明。

2.所有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试知识点。首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法第三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有关部门进行专业评估,综合研判评估是不是拥有参加考试的条件。

如考生为新冠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等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依据有关职员的身体情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不是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合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越14天的病例、不可以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由卫生健康部门等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不是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3.考生赴考试知识点出行时应提前筹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试知识点途中,可不必佩带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试知识点,提前预约汽车,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带口罩,下车后应准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试知识点,全程佩带口罩,可佩带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可能防止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量维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试知识点,宜全程佩带口罩,维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防止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4.考生进入考试知识点、考场时不得由于佩带口罩影响身份辨别。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带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不是佩带。

5.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维持职员间距。各楼层考生依次有序、飞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试知识点附近聚集。

(二)考生于2020年十月十二日9:00至十八日14:45期间自行登录四川高等教育自考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zk.sceea.cn/),用A4纸张按默认格式打印纸质准考证。

考生须按规定持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若考生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将被禁止参加当场考试。

(三)考生需要携带好2B铅笔,0.5毫米的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其余允许携带的答卷辅助用品见附件2。非选择题部分请在答卷地区内按题号顺序作答,超出答卷地区的答案无效,严禁使用涂改液和修正带。《四川高等教育自考考生答卷需知》

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卷卡和考试题目卷后,应在指定地方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了解地填写(涂)名字、课程代码、准考证号、考生笔迹确认栏、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卡无效。如遇考试题目卷、答卷卡分发错误及考试题目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考试题目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四)禁止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无线耳机、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手机等)进入考场,不然按违纪处置。

(五)考生只能在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开考场。

三、证件补办

若考生在考试前遗失身份证,可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风考纪

(一)考生在考场内需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国家教育考试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自考有关规定。考试将全部在准则化考试知识点中进行,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考试过程推行不间断视频巡查,请考生自觉做好自我防护,遵守考场纪律,积极打造好的考试环境。

(二)对考试作弊的考生,将严格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进行处置,其作弊信息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对“组织作弊”“非法供应、提供考试题目、答案”与“替考”等涉考犯罪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给予严惩。

我省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将会同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考试知识点周围的环境检查,借助有效技术方法,重点治理和惩处使用电子通讯工具作弊和冒名顶替推行舞弊的行为。

五、成绩公布及复核

省教育考试院定于十一月六日公布本次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四川高等教育自考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zk.sceea.cn/)或四川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sceea.cn)查看考试成绩。

若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在十一月九日9:00至十日17:00期间,社会型专业考生可向翠屏区招办邮箱(2309912049@qq.com)、应用型专业考生可向注册高校自学考试办公布的邮箱(详见院校有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明确完整的电子版复核申请材料,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复核申请表(附件3),电子材料文件命名为“准考证号+名字+20.2次成绩复核申请”。十一月十二日后,四川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www.sceea.cn)可以查看成绩复核结果。

假如还有其他问题不知道的考生可以到翠屏区招办(东楼街7号)底楼102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8253704、5198235、5198122)。

附件:

1.2020年四川高等教育自考考生健康登记微信二维码

2.2020年十月四川高等教育自考允许携带的答卷辅助用品

3.四川高等教育自考成绩复核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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