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成考考场规则

河南成考考场规则

考场规则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员工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员工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考试知识点工作秩序。

二、凭《准考证》和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址参加考试。应主动配合监考员进行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的必要检查。

三、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试用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可带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省级考试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放在桌上以便核验。领到答卷卡和试题后,应在指定地方和规定时间内准确、了解地填涂名字、准考证号、座位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题,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题、答卷卡分发错误及考试题目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试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考试题目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卷。

六、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试知识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登场。交卷登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在答题规定的地区内答卷。写在草稿纸上或答题规定地区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卷,不得在答题上做任何标记。

八、在考场内须维持安静,不得抽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损毁试题,不得将试题、答题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试题、草稿纸后,依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十、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员工管理,出现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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