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成人高校招生加分照顾录取申请表
2020年江苏成人高校招生加分照顾录取申请表
市县(市、区) 报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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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性别
民族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加分代码
毕业学校或 工作单位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2020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审核 建议
主管部门签章: 2020年 月 日
县区招考机构 初审建议
审核人签名(盖章): 2020年 月 日
注:1.此表由申请加分录取的考生按需要认真填写,交县(市、区)报名点初审(符合代码24加分的考生不必填写申请表)。
2.加分照顾录取政策及代码见下页。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由市级“侨务办公室”审核盖章;台湾籍考生由市级“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盖章;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认定;残疾考生现场审核时须出具《革命军人残疾证》或由市、县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原件;现役军人、武警、警察须出具本人工作证件;其他种类享受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现场审核时须出具有关证件或证书原件。
4.县(市、区)招考机构初审通过并签章后将此申请表和有关材料拍照入库备案。
加分照顾录取政策及代码
代码
加分照顾录取政策
20
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
21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加20分。
22
现役军人、武警、警察,加20分。
23
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域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加20分。
24
年满25周岁以上〔1995年八月三十一日之前(含1995年八月三十一日)出生者〕,加20分。
25
地(市)级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及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就)奖获得者,加30分。
26
25周岁以下〔1995年九月一日后(含1995年九月一日)出生者)〕,生活可以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加30分。
27
年满25周岁以上〔1995年八月三十一日前(含1995年八月三十一日)出生者〕,生活可以自理,且不影响本人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加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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