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解析考试知识点:火灾隐患整改诠释

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解析考试知识点:火灾隐患整改诠释

为了帮大伙有效备考,我们整理了“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解析考试知识点:火灾隐患整改诠释”期望对大伙有所帮,更多一级消防工程师高频考试知识点、模拟考试请关注优课网消防工程师考试频道!

2020年消防工程师考试预报名正在火热进行中》》

2020年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解析考试知识点:火灾隐患整改诠释

火灾隐患整改诠释

1.应当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合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备火灾、爆炸危险的场合抽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或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况,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其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职员和防火巡查职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与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2.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对不可以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提出整改策略,确定整改的手段、期限与负责整改的部门、职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手段,保障消防安全。不可以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峻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进行停产、停业整改

3.重大火灾隐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造成火灾发生或火灾风险增大,并由此可能导致特大火灾事故和严峻社会干扰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原因的应被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对于因涉及城市规划布局以致企业不可以自己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法并准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政府报告

更多消防工程师有关资讯,请关注优课网消防工程师频道!

原创文章,作者:admi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ubanyouke.com/240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