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高频考试知识点34:汇票的承兑、保证与付款

2020年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法高频考试知识点34:汇票的承兑、保证与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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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考考试知识点34】汇票的承兑、保证与付款

(一)汇票的承兑

1、见票即付的汇票不需要提醒承兑;

2、承兑文句和承兑人签章是绝对应记载事情;承兑日期是相对应记载事情。

3、假如持票人超越法按期限提醒承兑的,即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4、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可以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二)保证

1、记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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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证人为2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三)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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