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华侨大学自考专升本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

我校自考本科毕业生2020年下半年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现已开始,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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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下半年华侨大学自考专升本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

一、申请对象

依据《华侨大学授予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推行细节》有关规定:

1、自考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有二次申请学士学位的机会,本次受理的申请对象为我校主考的2018年十二月、2019年六月、2019年十二月、2020年六月毕业的自考专升本学生。

2、我校依据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选定一门外语和二门专业课作为学位课程,各专业的三门学位课程详见《华侨大学自考本科各专业学位课程选定目录》(附件1)。每门学位课程分别需达到以下条件,方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1)外语对应的自考课程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或达到《福建高等教育自考课程免考推行细节》规定的免考准则。

(2)专业课对应的自考课程成绩需达到65分及以上,或达到《福建高等教育自考课程免考推行细节》规定的免考准则。

二、申请方法

1、符合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请填写《华侨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2020年下半年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

2、同时请提供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及同版电子版照片。

(1)照片背面请用圆珠笔写上:名字、专业和身份证号码;

(2)电子版照片需要:

①文件名:“名字-身份证号码.JPG” ②尺寸:120*160像素 ③大小:≤10KB

3、材料报送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九月十六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未交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4、材料报送方法:

(1)对于没通过助学的自学考试学生,为落实疫情防控需要,降低职员聚集流动,本次申报纸质材料的提交由原来的“现场受理方法”改为“采取邮寄送达方法”,请务必用邮政EMS(其他快递方法因取件问题恕不受理)邮寄至:福建泉州华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595-22692881;电子版照片请发至:mfwang@hqu.edu.cn,标题注明:“名字-学位照片”。

温馨提醒:材料寄出前请按通知需要认真检查是不是完整,材料不全者将不予受理;材料寄出3天后请电联(联系方法见上)确认邮件是不是送达。

(2)对于有通过助学的自学考试学生,以上纸质及电子版材料请先交给各助学单位,由助学单位收齐并填写《华侨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2020年下半年学士学位申请大全表》(附件3)后,再将所有材料按大全表顺序整理好一块交至我院教学部。

三、友情提醒

1、自学考试学生申请毕业需由学生自行提出,有关手续请按福建教育考试院有关通知需要实行。

2、依据有关规定,我校主考的自考专升本学生在获得毕业证书时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在毕业后两年内重新参加有关课程的自考,成绩达到相应准则的,仍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具体详见《关于华侨大学自学考试学生学位授予的补充说明》(附件4)。

附件:

1、 华侨大学自考本科各专业学位课程选定目录

2、 华侨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2020年下半年学士学位申请表

3、 华侨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2020年下半年学士学位申请大全表

4、 关于华侨大学自学考试学生学位授予的补充说明

华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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