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不为苟得也”出自《孟子·告子上》,原文是“然后知其所为之者天也,而不可强为也,故不为苟得也”。这句话言简意赅,却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千百年来一直为人们所传诵。它阐述了一种不为眼前的利益而放弃原则,不为一时的得失而迷失自我的高尚情操。
要理解这句话,首先要明白“苟得”的意思。“苟”在这里是“苟且”、“随便”的意思,“得”指的是“获得”、“得到”。“苟得”连在一起,就是指为了获得利益而不择手段,或者指为了得到某种东西而轻易放弃原则,是一种急功近利、鼠目寸光的人生态度。

而“不为苟得”,则是告诫人们不要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而放弃自己的原则和底线,不要因为一时的得失而迷失方向。它强调的是一种不屈服于现实的诱惑,不向世俗的压力低头的坚定信念。
这句话体现了孟子“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也体现了中华民族自古以来追求正直、坚守原则的优良传统。在当今社会,我们更应该传承和发扬这种精神,不为名利所惑,不为诱惑所动,始终坚持自己的原则,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
拓展:
“故不为苟得也”不仅是一种个人修养,更是一种社会责任。一个充满“苟得”风气的社会,必然是道德沦丧、秩序混乱的社会。相反,如果每个人都能坚守原则,不为“苟得”所动,那么社会风气必然会得到净化,社会秩序也会更加稳定。因此,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从自身做起,拒绝“苟得”,为构建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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