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违约责任

监理工程师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定义:是指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不履行指不可以履行和拒绝履行。不适当履行是指不履行以外的违约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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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履行合同。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质履行。是指违约方依据他们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采取弥补手段。合同法第111条规定,水平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根据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然不可以确定的。受害方可依据标的的性质,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需要他们承担维修,更换,重作,退货,降低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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