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成考专升本《民法》考试知识点速记:法人

2020年云南成考专升本《民法》考试知识点速记:法人

一、法人的定义和特点:

法人是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特点有:

1、法人是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组织。

2、法人是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独立性体目前:

(1)组织上的独立性。

(2)财产上的独立性。

(3)责任上的独立性。

二、法人应拥有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有我们的名字、组织机构和场合。

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法人的历史沿革和本质

1、法人的历史沿革:

法人方案起来自于罗马法,罗马时期形成法人的雏形,欧洲中世纪的教会财产法创设了社团所有权、信托与基金等方案,确认了中世纪教会社团的主体地位,此可谓法人独立财产制的产生。11世纪出现新的商业经营形式,一些人联合起来组成联合体,后来出现海上合伙,合伙人责任仅限于其刚开始的资金投入,此可谓法人有限责任制的产生,到中世纪末期伴随罗马法的复兴,注释法学派提出了法人定义。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中确认了法人方案。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健全了法人方案。国内自成立后,在一些规范性文件中一直采用法人定义,但一直未在法律中明确规定,真正从法律上确认法人方案的是《民法通则》。

2、法人的本质:

(1)拟制说:起来自于欧洲中世纪注释发派,后为德国学者萨维尼所倡。

(2)否认说:包括:目的财产说,代表人物为德国的布林兹。受益主体说,代表人物为德国的耶林。管理人主体说,代表人物为德国的赫尔德。

(3)实在说:包括:有机体说,代表人物为德国的基尔克。组织体说,代表人物为米休德等。

事实上法人的存在根来自于产品经济,是由肯定的生产方法决定的,伴随产品经济的进步,出现了人的联合赫财产的联合,这种联合有着不一样于个人的完全独立的利益,从而法律须赋予其主体资格。

四、法人的分类:

1、学理上对法人的分类:

(1)公法人与私法人

(2)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

(3)营利法人、公益法人与中间法人。

(4)本国法人与外国法人

2、法律上对法人的分类:

(1)企业法人。(所有制性质分: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私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等;自制形式分:公司法人和非公司法人)

(2)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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