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规范改革的教导建议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规范改革的教导建议》(以下简称《教导建议》),部署高校教师职称规范改革工作。

《教导建议》指出,高校教师是国内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要紧组成部分,是新年代推进国家教育事业进步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要紧力量。要遵循高校教师职业特征和进步规律,分类分层,科学评价,充分调动广大高校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革新型教师队伍,为高等教育事业进步提供规范保障和人才支持。

《教导建议》明确,要完善规范体系,维持高校教师现有岗位种类总体不变,一般设有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等岗位种类。适应新年代教师队伍进步的需要,高校可依据自己进步实质,设置新的岗位种类。要健全评价准则,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核,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营业额,推行代表性成就评价,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学历、唯奖项、唯项目等倾向。要革新评价机制,结合学校特征和办学种类,针对不一样种类、不一样层次教师,实行分类分层评价,健全同行专家评议机制,完善健全外部专家评审规范,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价。打造重点人才绿色通道,激起人才活力。要落实自主评审,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自主拟定教师职称评审方法、操作策略等评审文件,自主组织评审、按岗聘用,同时加大监管,优化服务。

《教导建议》指出,深化高校教师职称规范改革,是进一步加大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高等教育科学进步的要紧举措。各区域、各部门、各高校要高度看重,周密部署,完善规范,稳妥推进,为高校教师职称规范改革创造好条件,确保改革平稳有序。

出处: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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