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经济法基础考试概要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规范

2021年经济法基础考试概要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规范(第6-7节)

第六节结算方法和其他支付工具

一、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法。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方法。

二、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法。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法。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三、国内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开立的、对相符交单予以付款的承诺。信用证结算适用于银行为国内企事业单位之间货物和服务贸易提供的结算服务。信用证按付款期限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支付结算法律规范对信用证生意当事人和办理国内信用证的基本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四、预付卡

预付卡是指发卡机构以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发卡机构以外购买产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预付卡按是不是记载持卡人身份信息分为记名预付卡和不记名预付卡。

第七节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

一、结算纪律

结算纪律是银行、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生意所应遵守的基本规定。

二、违反支付结算法律规范的法律责任

(一)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支票,未构成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二)无理拒付,占用他人资金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违反账户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票据欺诈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进入初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入口

想知道更多教师资格证有关资讯,如初级会计师从业资格证报名日期、考试时间与考试报名条件、有关常识,敬请关注优课网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证频道!

原创文章,作者:admin,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lubanyouke.com/272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