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江苏苏州自学考试违纪舞弊考生处置决定

2020年十月江苏苏州自考违纪舞弊考生处置决定

在2020年十月17-十八日的自考中,苏州考区李英等91名考生违反《江苏高等教育自考考场规则》,使用夹带资料、使用手机、携带与考试有关电子设备、抄袭或帮助他人抄袭考试题目答案等方法违纪舞弊。为了维护国家考试的严肃性、公正性,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的有关规定,对李英等91名违纪舞弊考生给予相应的处置决定(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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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江苏苏州自学考试违纪舞弊考生处置决定

被处置人如对上述处置决定有疑议,可在即日起到2020年十月三十日17:00向江苏教育考试院提出复核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电话:025-83235886,83235931,地址:南京北京西路15-2号,邮编21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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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十月高等教育自考苏州考区违纪舞弊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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